要走就走,
要挽回就挽回。
你把我当成什么?
用完即丢的垃圾,
不喜欢就可以随便抛弃的?
为那么一点的小事,
就让你值得对我如此冷漠?
你说,
希望“他们”要醒悟。
但,
我现在认为,
应该要反省的人,是你,不是别人。
我,
看破你了,
也以认定你是这种人,
不顾别人感受,不可理喻!!
既然你想别人对你好,
那就得先检讨自己。
没有人不是错的,
至少,
要先检讨自己,
才能说别人吧
我不想把这件事牵扯到其他人,
导致其他人对这件事有所担忧。
就让这件事当作没有发生过的,
好吗?
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朋友们,
谢谢你们~!!
2010年7月19日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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